一、繼續推動行業發展,拓展燃氣應用,提高供氣穩定性
1、繼續推進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目前,天然氣汽車加氣站三年搶建工作已完成,共建成加氣站點23座,其中:出租車加氣站11座,公交車加氣站9座,港區集卡車3座;但隨著天然氣汽車市場的進一步放開,私家車和其它社會車輛會大量涌入,目前的加氣站點將無法滿足市場需求,所以還需要借助三年搶建工作政策支持的余熱余力,按照加氣站布點規劃,有序開展建設工作。
2、鑒于我市燃氣應急保障的方式和能力嚴重不足,應加快推進天然氣應急氣源站建設,今年要落實規劃站點用地,保障項目建設實施,不斷提高城區供氣穩定性。
二、進一步完善行業監管法規和長效機制建設。
1、做好《寧波市燃氣管理條例》的宣貫工作,完善相應的配套制度。一是探討燃氣行業安全監管多部門協作機制,建立燃氣行業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安全事故處理程序、日常監管信息交流和共享等,共同做好燃氣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二是研究建立燃氣供應保障機制,在推進應急LNG氣源站建設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寧波市燃氣供應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寧波市應急氣源儲備、應急氣源調度、供用氣狀況監測等事項,進一步提高我市燃氣供應應對突發狀況的應急能力;三是完善燃氣經營許可管理的有關事項。根據上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各類燃氣企業申領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條件進一步細化,并明確許可證延續、變更等有關事項。四是在全市范圍內規范開展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工作。在前階段工作基礎上,做好《寧波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實施意見》的出臺工作,完善特許經營協議樣本,完成與管道燃氣企業特許經營協議的簽訂。
2、制定燃氣行業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實施規定。在明確燃氣行業需要按有關規定由燃氣部門實施重大危險源管理的前提下,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開展相關工作。
三、以安全和服務為重心,強化行業監管工作,確保行業穩定。
1、繼續做好日常和重點時段的行業安全檢查,按要求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治理工作,督促隱患整改,減少各類燃氣事故的發生,除做好燃氣場站的檢查外,重點為燃氣管道隱患治理和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管理;聯合執法部門,繼續做好 “打非治違”工作,查處行業各類非法經營、違法操作等行為。
2、全面實施燃氣行業安全和服務監督考核辦法。根據既定的安全考核標準,強化燃氣企業日常安全生產管理行為監督,督促其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規范燃氣場站、管網、用戶三個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賬,推動燃氣企業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發展;通過既定的服務考核標準,引導燃氣企業美化服務環境,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平,實行人性化服務,不斷提高社會對公用行業服務滿意度。(2013年度燃氣行業服務優秀獎:寧波興光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寧波新奧燃氣有限公司、余姚城市天然氣有限公司、中海油寧波新能源有限公司、慈溪海川天然氣有限公司、奉化市煤氣公司)
四、探討研究,推進行業監管中新問題的解決。
1、理順市與縣(市)區的市政公用事業管理體制。《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甬政辦發【2013】89號)已明確,將供水、供氣、供熱的管理職責下放至各區城管部門。下步將協調把海曙、江東、江北及高新四區的公用事業(供水、供氣、供熱)監管職能由市公用事業監管中心下放至四區城管部門;各縣(市)住建局與城管局之間也將進行職能調整。
2、與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協調,建議將石油液化氣批發經營市場的監管以及燃氣批發(票據)經營企業的資質管理職能劃歸市貿易部門。
3、與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協調,建議將工業企業、公建用戶等燃氣使用單位自有部分燃氣設施的安全監管,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范疇,明確相關部門職責,避免監管失位。燃氣企業也應改變經營思路,改善供需關系,平衡相互利益,更好地促進企業的發展。
4、充分發揮燃氣協會作用。研商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相關工作,讓協會工作更多地參與到行業監管的過程中來,更好地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將主管部門的部分監管職責交由協會負責,如日常安全檢查,企業安全與服務考核,行業評先評優等。同時,鼓勵和協助協會開展一些檔次高、專業性強、針對性突出的教育培訓班,提高協會影響力。
5.鑒于瓶裝液化氣市場不斷萎縮和市場秩序、安全隱患等的問題,今年計劃對我市瓶裝液化氣市場如何發展和整合工作進行調研,做好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協調,確定科學合理的目標和方案,并爭取在部分縣(市)區開展試點工作。
五、采取措施,進一步提升燃氣行業監管工作效能。
1、不斷完善燃氣行業監管工作標準化、流程化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行業實際和近年來監管工作的經驗,對燃氣行業管理工作中的行政審批和備案、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整治、事故處理、投訴、突發事件處理、考核等業務進行梳理,建章立制,明確工作內容和業務流程,制定相應的制式化表格,完成《燃氣行業監管工作制度》,通過標準化、流程化的管理制度,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
2、進一步推進燃氣行業依法行政。燃氣行業監管涉及的部門和法律法規眾多,通過收集、整理各項燃氣行業在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編制《燃氣行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匯編》,并下發至各級燃氣行業監管部門和各燃氣企業,并適時組織開展教育培訓,普及行業管理法律法規知識,提升政府部門“依法監管,依標準監管”和燃氣企業貫徹落實各項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能力,提升行業管理依法行政進程。
3.對2013年新編制的《寧波市中心城燃氣專項規劃》和城管系統3年行動計劃中涉及的燃氣項目進行督促落實,確保規劃和計劃的順利實施。
4、進一步完善燃氣行業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拓展平臺應用,使之成為公眾信息查詢和互動、企業安全和服務評價公布、安全和法律知識宣傳、行業管理信息交流的平臺。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