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新港路海運小區第五棟的108戶戶主,請問倪強市長,為何繳費21年未能用上管道煤氣?”日前,網友“水明月”在人民網海南視窗《百姓聲音》欄目,發表了一篇題為《繳費21年用不上管道煤氣討個說法》的公開信,向海口市長倪強求助,希望相關部門盡快解決他們的“用氣”問題。
繳費21年卻仍未能用上管道燃氣
在這封言辭較為激烈的《公開信》中,市民陳述了21年仍用不上管道燃氣的相關情況:1994年海南省海運總公司在建職工集資房時,海口市相關部門要求,在房子報建時要同時繳納煤氣開發費,以便同步鋪設管道煤氣,收費標準是2500元/戶,單位已向相關部門繳納了27萬元。但時間過了21年,仍未能用上管道煤氣。
“管道離我們居民樓很近,但就是沒法通過來。”據住戶稱,2006年海口新港地區海運路鋪設了煤氣管道,經過了海運小區的第五棟樓房后側,距離約25米卻未能管道鋪設。
“海口最早的一批管道煤氣用戶是1993年入網的,1994年我們單位繳納煤氣開發費至今已21年了,卻使用不上管道煤氣。”公開信將他們21年無法使用管道燃氣的原因歸結于相關部門的冷漠態度。
同時,《公開信》還提及希望有關部門賠償損失及退還部分入網費等問題。
記者探訪:業主背煤氣罐爬9樓每年多支出上千元
8月6日,在海口市新港路海運小區,五棟的多位住戶向記者講述了他們多年來的“苦難”生活。
“21年來沒有管道燃氣,我們都是扛煤氣罐回家用的,因為樓房沒有電梯,有的住戶還要扛煤氣罐爬九樓。”居民吳先生說,相比價格較低的管道燃氣,他們家每年使用液化石油氣要比管道燃氣多支出上千元。
同時,部分業主還認為,管道燃氣在使用上,安全系數明顯高于液化石油氣,這也是他們希望盡快開通管道燃氣的原因之一。
該小區業主委員會成員李先生憤憤不平地告訴記者,這21年里五棟的住戶們也和相關部門投訴過這個問題,相關部門給出的答復是,海運小區五棟的管道煤氣問題需要等到新港路進行擴建的時候再同時進行煤氣管道的鋪設,但至今仍未看到相關部門有鋪設管道的動作。“在21年漫長人生的歲月里,大多數戶主年事已過半甲以上的人。人生能有多少回21年在等待!”公開信說。
燃氣公司負責人解釋稱菜市場拆除后將考慮
那么,是什么原因導致這108戶居民繳費21年仍未使用上管道燃氣呢?海南民生管道燃氣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該負責人稱,燃氣公司早在2009年就已經向海口市規劃局提出了關于新港路鋪設煤氣管道的申請,然而,規劃局的復函卻指出,渡海路,海港路及寶華路三條現狀道路屬于新港填海區,該片區控規正在修編,故暫緩提供燃氣管位。
“前幾年我們也派出技術人員進行了實地勘察,發現在煤氣管道進入海運小區的位置有個菜市場,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這種情況是不具備煤氣管道安裝條件的。”此外,該負責人表示,如今菜市場已經拆遷,但小區側面仍有鋪面在經營,對鋪管道進小區造成阻礙,使該小區仍不具備安裝管道煤氣的條件。“這些鋪面屬于他們海運總公司,他們公司內部可以進行協調,燃氣公司也會再進一步進行設計,努力把海運小區五棟的煤氣管道問題進行徹底的解決。”該負責人說。
至于公開信提及的費用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小區繳納的管道煤氣開發費是交給政府的,但是我們公司對繳納的這筆費用是認可的。根據海南省物價局《關于海口市天然氣管道入網費和安裝費問題的批復》的相關規定,我們對已經繳納過開發費的不會再收取管道入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