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近日印發《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其中,在“優化大灣區能源結構”方面,《三年行動計劃》明確提出“推動在粵設立區域性天然氣交易機構”。
《三年行動計劃》分為“優化提升空間發展格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臺”等9個部分,共列舉100項舉措。在“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部分,該計劃提出“優化大灣區能源結構”的目標。
該目標的具體內容包括:研究編制大灣區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專項規劃;加快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開發風能資源,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生物質能,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或減量替代,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新建耗煤項目實施等量或減量替代;推動在粵設立區域性天然氣交易機構,推進珠海直灣島LNG接收站建設;研究完善大灣區內地對香港、澳門輸電網絡、供氣管道,確保港澳能源供應安全和穩定等。
據了解,此前國內已先后在上海、重慶建立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等國家級能源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