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國務院及國家建委提出節約能源,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以后,市委、市革委和攀枝花鋼鐵公司即考慮把攀鋼焦爐煉焦副產煤氣供作民用,以改變城市燃料結構,減少空氣污染,方便人民生活。
1978年,攀鋼設計處編制了民用煤氣設計方案,設想供氣范圍為弄弄坪、大渡口、炳草崗地區。

1979年,攀鋼開始民用煤氣建設(江北部分民用煤氣一期工程),是為本市民用煤氣建設的開端。
1981年,地龍井、炳草崗、大渡口地區進行市政煤氣建設(江南部分民用煤氣工程)。
1982年,江北部分民用煤氣二期工程開始興建,弄弄坪片區和南山居民用上煤氣。同年,渡口市煤氣公司成立,負責市政民用煤氣設施管理,供氣和收費工作。
1985年,攀密地區民用煤氣開始施工。

攀枝花民用煤氣由攀鋼、市政、攀礦三家分頭建設,分別經營管理,攀鋼房產公司為總售單位。
攀鋼房產公司在鋼花村北坡設有煤氣車間和5.4萬立方米儲氣柜。該單位負責煤氣脫硫處理,向全市供氣,同時管理和維護5.4萬立方米儲氣柜及弄弄坪、馬坎、南山等地區的管道和調壓站。
攀鋼房產公司負責民用煤氣的經營管理,包括與市煤氣公司簽訂合同、供氣、收費、協商民用煤氣擴建規劃,并直接負責江北部分民用煤氣的建設與管理。

攀枝花市民用煤氣氣源為同一氣源,均來自攀鋼焦化廠。
焦化廠煉焦過程中的副產物,經提取其中的苯、甲苯、氨、焦油等成份后,由攀鋼動力廠綜合平衡,將煤氣總量的3.7%(平均值)輸配給攀鋼房產公司煤氣車間,經脫硫處理后,由中壓管網輸至調壓站,將氣壓由4000—5000帕斯卡調至1500—1800帕斯卡后,供用戶使用。
用氣高峰期間,煤氣經脫硫處理后輸往儲氣柜,加壓至12000—15000帕斯卡,由中壓管網輸至片區調壓站,將氣壓調至1500—1800帕斯卡后輸往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