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的發展對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非常好的促進和調劑作用,應該說在發展初期兩者是協同共生的,但是到后期兩者又有一定競爭關系,到底誰優先、誰為主?特別是碳排放峰值達到以后,這兩個替代之間會有較強的競爭關系,當然,現階段也涉及到一些相關戰略規劃的取舍和政策的設計。
一方面,我們不要太盲目或者太樂觀的高估新能源的替代作用。在中國現階段,包括全世界也是這樣,新能源的替代還有很大局限性。
簡單舉幾個例子,目前非化石能源的主力軍是核電和水電,風電、光伏是生力軍、方興未艾。水、核、風、光四種能源都只能用來發電,對電力的替代作用比較明顯,但是對于交通領域用能,比如汽車、輪船、飛機等使用的液體燃料是沒有替代能力的,未來只有通過電動汽車的大發展才能實行間接替代。
在化工原料方面,水、核、風、光能想替代化石能源,更是無能為力、愛莫能助。
另一方面,天然氣要大發展,也有自身的問題要解決。特別是在我國人均用氣水平還很低的情況下,目前出現了低水平的供大于求,這是不太正常的,核心是由于價格機制和進口、流通體制上的問題。過去“照付不議”高價進口的天然氣尚未消化掉,現在國際上低價的液化天然氣又進不來,造成目前國內氣價用戶承受不了,所以天然氣消費市場沒有打開。
當然這個并不代表天然氣沒有生命力,也不代表今后沒有很大作為,一旦體制障礙突破了,價格理順了,天然氣會有大發展。
因此,天然氣和非化石能源兩者不可偏廢。預計在“十三五”期間和未來十年,天然氣會發揮更大作用,核電和水電的供應量是基本確定的,變數不大,而風電、光伏發電在能源貢獻率上還處于從屬和補充地位,想要大發展會受到自身短板的制約。
至于對兩個替代的長遠判斷和選擇,要充分考慮能源發展的路徑鎖定效應。主體能源更替、結構調整有很強的路徑依賴特征,因為能源使用的背后是工業和國民經濟體系。
工業基礎設施及產業體系更新一般需十多年甚至幾十年的周期,如果新能源誕生后,相應的用能設施不能低成本地改造和適應,即使有價廉物美的新能源,也很難大規模應用。像鍋爐、內燃機、電動機等,包括生活用能設施,都是跟傳統能源匹配的,新能源如果跟這些設施不能很好地匹配適應,尤其是和工業用能設施匹配不了,將很難有好的發展前景。 來源:金融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