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 張倩楠
編輯 | 翟瑞民
2022年1月20日,應急管理部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2021年全國應急救援、生產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湖北十堰艷湖社區集貿市場“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等。
應急管理部安全協調司司長蘇潔在發布會上介紹,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快速發展,全國城鎮燃氣使用規模增長迅猛,用氣人口目前全國已經超過6.67億人,全國城鎮燃氣的使用普及率已經達到97.87%,可以說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在燃氣使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燃氣安全的風險日益凸顯。
2021年6月13日6時42分許,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其中重傷37人,直接經濟損失約5395.41萬元。事故發生原因是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腐蝕導致破裂,泄漏的天然氣在集貿市場涉事故建筑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餐飲商戶排油煙管道排出的火星發生爆炸。
應急管理部表示,這次事故的主要教訓包括:一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徹底。涉事燃氣管道改造時違規將管道穿越集貿市場涉事故建筑物下方,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十堰東風中燃公司持續5年未對集貿市場下方河道下面相對危險的區域開展巡線。十堰市燃氣主管部門先后開展多次專項整治,均未發現并排除重大隱患。
二是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不足。從群眾報警到爆炸發生長達1小時,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及其現場巡查處突人員未能及時疏散群眾,未按預案設立警戒、禁絕火源、疏散人群,未立即控制管道上下游兩端的燃氣閥門、保持管道內正壓,在未消除燃爆危險的情況下向相關救援人員提出結束處置、撤離現場的錯誤建議。
三是涉事企業主體責任嚴重缺失。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對130次燃氣泄漏報警、管道壓力傳感器長時間處于故障狀態等系統性隱患熟視無睹;任命未取得執業資格考核合格證的人員分管安全生產工作;任命從未參加過業務培訓,不了解巡線職責,不會使用燃氣檢漏儀的人員擔任巡線班組負責人。
四是安全執法檢查流于形式、燃氣管理部門對燃氣企業執法檢查121次,但未對違法行為實施過一次行政處罰。
蘇潔介紹,除了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去年在大連9月10日、沈陽10月21日還發生了一些較大事故。其他地方也陸續阿生爆炸、泄露等事故。
“這些事故的發生反映了燃氣安全事故已經進入多發、頻發階段。目前,燃氣在我國已經進入大規模使用時期,而且使用的管道大都是20年前建的,管道老化、老舊,此外,包括新建管道規模也在不斷擴大,這是我們面臨的最大挑戰。”蘇潔表示,據初步統計,現在全國已經有近10萬公里燃氣管道出現不同程度的老化,再加上當時建設標準也比較低,日常維護、保養、更新不及時,安全風險非常大。
此外,燃氣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區、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落實燃氣安全主體責任方面還有很大差距,特別是一些地方燃氣經營許可下放到基層之后,相應的監管力量、監管執法能力水平都沒有與之相適應,執法"寬松軟”,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所以導致燃氣安全問題集中暴露。
蘇潔介紹,應急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研究制定了《全國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簡稱《方案》),已經以國務院安委會的名義印發。
《方案》將著力開展對六個方面的重大風險和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包括整治燃氣經營環節方面的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以餐飲等公共場所為重點的重大風險和隱患整治;對一些老舊小區存在的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進行整治;排查燃氣工程施工建設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對燃氣管道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燃氣灶具,包括軟管、接頭、報警器等不符合現在的要求,或者質量達不到要求,容易產生泄漏、老化等進行整治。
應急管理部新聞發言人、新聞宣傳司司長申展利在新聞發布會上還通報了2021年全國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形勢。
據統計,2021年,全國各種自然災害共造成1.07億人次受災,因災死亡失蹤867人,倒塌房屋16.2萬間,直接經濟損失3340.2億元,與近5年均值相比,分別下降28%、10.4%、18.6%和5.5%。
2021年,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總體呈現“兩個下降、一個基本持平、一個零發生”的特點,即:事故總量持續下降、較大事故同比下降;重大事故基本持平;未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全年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3.46萬起、死亡2.63萬人,與2020年相比,分別下降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