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經濟建設司調研員查艾軍表示,政府相關部門近年來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辦法,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框架。
據經濟參考報8月5日報道,財政部經濟建設司調研員查艾軍介紹,為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存在的成本較高、風險較大、相關技術不成熟等問題,政府相關部門近年來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辦法,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框架,有力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發展。
首先是穩步推進非糧生物能源發展,對非糧示范項目在建設期給予適當財政貼息,竣工投產后,達到標準的再給予適當獎勵;二是積極支持風電產業發展,特別是針對中國風電發展存在的風能資源評價和規劃工作滯后、風電產業體系不見全、技術創新能力不強,以及關鍵技術和裝備以來進口等問題,財政部2006年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促進風電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重點支持風能資源評價、規劃編制、風電產業體系見識、產業化體系建設等基礎性工作;三是支持可在僧能源在建筑領域規模化應用;四是積極支持秸稈生物質能綜合利用。
此外,據了解到,中國在稅收政策體系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舉措。
所得稅方面,將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新建項目納入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范圍;將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并認定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企業,依法享受有關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
關稅方面,2008年財政部出臺了《關于調整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符合技術規格的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而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原材料所交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所退稅款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研制、生產以及資助創新能力建設;同時規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新批準的內、外資投資項目進口單機額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一律停止執行進口免稅政策。
據經濟參考報8月5日報道,財政部經濟建設司調研員查艾軍介紹,為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存在的成本較高、風險較大、相關技術不成熟等問題,政府相關部門近年來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辦法,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框架,有力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發展。
首先是穩步推進非糧生物能源發展,對非糧示范項目在建設期給予適當財政貼息,竣工投產后,達到標準的再給予適當獎勵;二是積極支持風電產業發展,特別是針對中國風電發展存在的風能資源評價和規劃工作滯后、風電產業體系不見全、技術創新能力不強,以及關鍵技術和裝備以來進口等問題,財政部2006年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促進風電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重點支持風能資源評價、規劃編制、風電產業體系見識、產業化體系建設等基礎性工作;三是支持可在僧能源在建筑領域規模化應用;四是積極支持秸稈生物質能綜合利用。
此外,據了解到,中國在稅收政策體系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舉措。
所得稅方面,將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新建項目納入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范圍;將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并認定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企業,依法享受有關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
關稅方面,2008年財政部出臺了《關于調整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關鍵零部件原材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符合技術規格的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而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原材料所交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所退稅款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研制、生產以及資助創新能力建設;同時規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新批準的內、外資投資項目進口單機額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一律停止執行進口免稅政策。